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公布信陽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022年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豫政辦〔2023〕3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信陽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對照本次《清單》,各縣區要認真梳理認領本縣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結合市直放權賦能改革情況,編制縣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經同級政府審定后,于2023年4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并抄送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管理區、開發區可依據賦權情況探索編制本區域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各縣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上級設定、本地區實施的事項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級清單的范圍,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
二、嚴格依照清單規范實施行政許可
市、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明確的主管部門要根據省級制定的實施規范,細化完善本地實施規范,市縣同步推進。各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依照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制定辦事指南,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辦事指南一經公布,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優化調整。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嚴肅清查整治在清單之外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變相實施許可的行為。
三、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對列入清單的事項,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對清單內事項要逐項明確監管主體,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健全管理機制,明確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問題。
四、做好清單實施保障
各級各部門要配齊配強審改工作力量,及時研究解決清單編制管理和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工作落地落實。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政府門戶網站等接受社會監督。各級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重要事項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審改牽頭機構請示報告。
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