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河長制辦公室對市級河長名單和協助單位進行了調整,現將調整后的市級河長名單公告如下:
一、總河長、副總河長
第一總河長:市委書記蔡松濤
總 河 長:市政府市長陳志偉
副總河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高義
市政府副市長汪明君
二、市級河長
1.淮河羅山縣至固始縣段市級河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高義
負責淮河羅山縣至固始縣段。
協助單位:市水利局
2.浉河南灣水庫以下段市級河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盧錫恩
負責浉河南灣水庫以下段(含東雙河、杜河)。
協助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3.潢河市級河長: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谷昌豪
負責潢河(含潑陂河、晏家河、潑河水庫)。
協助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4.大洪河市級河長:市委常委、信陽軍分區政委崔玉明
負責大洪河。
協助單位:市應急局
5.寨河市級河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曲尚英
負責寨河(含五岳水庫)。
協助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6.灌河鲇魚山水庫以下段市級河長: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曾輝
負責灌河鲇魚山水庫以下段。
協助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7.淮河浉河區至平橋區段市級河長: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楊進
負責淮河浉河區至平橋區段(含洋河、出山店水庫)。
協助單位:市水利局
8.白露河市級河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秦保建
負責白露河。
協助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9.灌河鲇魚山水庫及以上段市級河長:市政府副市長翟曉賓
負責灌河鲇魚山水庫及以上河段。
協助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0.浉河南灣水庫及以上段市級河長:市政府副市長呂旅
負責浉河南灣水庫及以上河段。
協助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11.春河市級河長:市政府副市長鄭云
負責春河。
協助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2.史河市級河長:市政府副市長劉磊
負責史河(含史灌河)。
協助單位:市公安局
13.竹竿河市級河長:市政府副市長汪明君
負責竹竿河(含石山口水庫)。
協助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14.市中心城區內河市級河長:市政府副市長于海忠
負責中心城區內河。
協助單位: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