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信陽市支持智慧島建設若干措施
(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信陽市支持智慧島建設若干措施(試行)》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信陽市支持智慧島建設若干措施(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智慧島建設的有關決策部署,高標準推進信陽智慧島建設,不斷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產業集聚水平、引領帶動效應,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以下措施:
一、促進人才發展
(一)鼓勵科創人才入駐。信陽智慧島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信陽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信人才〔2021〕3號)規定,享受相應政策待遇。(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二)培育風投創投人才。對島內創投機構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由企業推薦)采取“一事一議”的方法給予獎勵;鼓勵智慧島內的企業學習和參與股權投資業務,定期組織培訓,或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培訓等,政府提供一定補貼。給予風投創投機構從業人員子女入學、醫療健康、住房保障等政策待遇。(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科創人才和風投創投人才的子女入學由運營公司組織申報,屬地政府核實后解決落實。
二、加快產業培育
培育范圍: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數字經濟、平臺經濟領域的企業、研發機構、創新中心、孵化載體。
(三)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對培育范圍內的企業入規當季度先行專項一次性獎勵8萬元,入規企業所在區可每年拿出企業給當地財政貢獻的10%,支持企業用于科技創新、人才引進,連續支持三年,涉及市、區分享收入的通過年終結算辦理。對獲得河南省智能工廠、智能車間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河南省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新模式示范項目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兩化融合貫標獲得證書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投資促進中心、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四)鼓勵引進企業總部
對新引進智慧島且第一年度納稅額超過500萬元的制造業企業總部或超過100萬元的科技服務企業總部,按企業年地方財政貢獻的50%給予事后獎補(需承諾5年內不外遷)。次年起三年內,年度經濟貢獻環比新增10%以上的,按該新增量的4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投資促進中心、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五)支持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持續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每件給予一次性5000元獎補;獲得國外國家授權專利每件一次性獎補2萬元,獲得多國及地區授權專利的,每件專利最多按3個其他國家及地區獎補。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補;對獲得河南省知識產權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補;對獲得信陽市知識產權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支持智慧島培育新型研發機構,對島內聚焦新興產業關鍵領域、高端環節布局建設和引進共建的重大專業化新型研發機構,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支持智慧島科研成果轉移轉化,支持入駐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歸屬研發團隊所得比例不低于70%。對入島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基地,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入島新認定的省級技術轉移轉化機構,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入島獲得省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團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三、支持組建高能級創新聯合體
(七)支持按照創新龍頭企業或產業鏈領航企業牽頭、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模式,組建“體系化、任務型、開放式”的高能級創新聯合體,對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并取得重大突破、實現成果行業共享且獲得省資金支持的創新聯合體,按省實際到位支持資金1:1的比例給予配套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四、支持創業孵化
(八)創新平臺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獎勵60萬元、3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河南省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九)做優做強“雙創”專業化平臺。對在省雙創平臺績效考核中獲得省運行補助的創新服務載體,給予不超過省獎補資金10%的后補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十)優質企業獎勵。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連續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企業引進高新技術成果(獲得省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在智慧島落地并實現產業化的,每項給予5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專利試點和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河南省“瞪羚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對信陽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在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通過河南省證監局輔導驗收、通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發行審核兩個節點,分階段給予300萬元、300萬元補助;對在境外主流資本市場上市并實現融資的企業,給予600萬元補助;對注冊地遷入信陽的外地上市公司,給予600萬元補助;對在新三板掛牌和進入創新層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補助;對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企業,按照其實際支付中介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每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十一)創新創業大賽獎勵。在國家和省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企業和項目,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發放獎金。在信陽市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優秀企業或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萬元、4萬元、2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五、強化創新金融支撐
(十二)發揮科技創新、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作用。高效運作總規模1億元的產業引導母基金,積極爭取與河南省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母基金新設立子基金,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創新創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市發展改革委、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十三)支持開展科技信貸業務。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業務”,對省市“科技貸”企業,補貼實際貸款產生利息的50%;單個企業單筆獲得的補貼不超過2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科技企業開展合作,積極為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信陽銀保監分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十四)鼓勵金融產品創新。獲得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過質押登記手續的,對其貸款利息、評估、擔保、保險等費用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額50%、年貼息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科技企業參加科技保險的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額度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信陽銀保監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十五)支持智慧島市場化運營主體建設。運營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融資的,除省給予補助外,智慧島按照省政策比例要求分擔剩余貼息補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六、完善社會化服務
(十六)鼓勵中介類服務業進駐。鼓勵科技、金融、法律、信用、貿易、咨詢、人力資源、會展廣告、會計稅務及評估等領域的專業服務企業(機構)在智慧島設立服務窗口,對年經濟貢獻達到30萬元及以上的中介服務機構,每年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投資促進中心、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十七)優化生活類服務業布局。對非國有資產樓宇或街區運營主體,按照智慧島區域業態規劃要求,主動引進配套特色餐飲、運動健身、新式書店、休閑娛樂、幼兒托管等品質提升類業態和品牌的,且簽訂合同不低于三年的,經認定,每引進一家,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2萬元獎勵,同一運營主體全部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羊山新區管委會、南灣湖風景區管委會)
上述措施適用于信陽智慧島屬地范圍內、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或機構。適用獎勵只能享受一次,以最高標準兌現。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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