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共性整改任務第22項)我市承擔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機制》關于驗收銷號的要求,現將該項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部分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閑置問題突出。
二、整改措施
(一)2021年11月30日前,各縣(市、區)完成對轄區內現有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全面排查任務。
(二)2021年12月30日前,在排查的基礎上,科學研判,精準施策,完成分類整治提升方案編制任務。
(三)堅持先易后難、梯次推進,2022年上半年實現2019年后新建集中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率達90%以上。
三、整改完成情況
(一)2021年8月至9月,按照《河南省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調查評估和分類整治提升工作指南》,各縣區對轄區內現有的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拉網式排查,完善檔案,做到“一站一表”。全市累計排查出各類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228座,其中正常運行152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85座),有改造價值的45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11座),無改造價值的31座,因2021年特大暴雨損毀設施4座。
(二)在全面排查基礎上,科學編制整治方案,因村施策分類進行整治。截至2021年12月底,各有關縣(區)均已編制完成分類整治提升方案,針對不同類型設施有序開展整治。截至 2022年6月,全市2019年后新建成有改造價值的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11座,已整治11座,2019年后新建成的集中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率達100%(不含水毀設施)。對4座水毀設施,按照國務院批復的《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力爭2至3年內基本完成恢復重建。對無整治提升價值的設施按程序有序進行處置。
(三)拓寬融資渠道,指導相關縣區結合《關于運用開發性金融資金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積極推進“百縣千億”工程,著力破解各地資金保障不足的問題。按照《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各級各部門分工,提出運行維護重點,進一步規范和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水平。
如果對該任務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6日,共10個工作日)向牽頭單位反映。
聯 系 人:省生態環境廳 杜東昕 申國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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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