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劃撥沿大別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雞公山段
項目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將沿大別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雞公山段項目地塊劃撥給河南交投大別山明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請示》(信國土資審〔2022〕6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沿大別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雞公山段項目起于信陽市平橋區王崗鄉東南,北接已建的淮濱至信陽高速公路息縣至邢集段并與滬陜高速交叉,路線途經平橋區王崗鄉、平昌關鎮、高梁店鄉。該項目在平橋區供地土地總面積為1503683.00平方米,其中路基工程980779.00平方米,橋梁工程47570.00平方米,交叉工程458654.00平方米,沿線設施工程16680.00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公路用地。該宗地已經《自然資源部關于沿大別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雞公山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2〕96號)批準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
2020年9月8日,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和紅線圖,用地性質為公路用地。土地總面積為1503683.00,其中路基工程980779.00平方米,橋梁工程47570.00平方米,交叉工程458654.00平方米,沿線設施工程16680.00平方米。
2020年9月16日,根據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沿大別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雞公山段項目申請報告核準的批復》(豫發改基礎〔2020〕753號),沿大別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雞公山段項目經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實施。按照《土地管理法》、《劃撥供地目錄》的相關規定,同意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1503683.00平方米劃撥給河南交投大別山明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使用,用途為公路用地。
該項目用地要嚴格按照國家公路用地的相關政策要求進行建設使用,宗地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由平橋區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如出現權屬糾紛等信訪問題或發生經濟糾紛,由平橋區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此復。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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