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根據《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市政府對2022年3月31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布的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F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信政〔1999〕33號)等226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土地收購儲備機制的意見》(信政〔2002〕7號)等30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廢止。
三、《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信陽市城市供水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信政〔2002〕14號)等8件規范性文件需要修改。
凡宣布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凡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由起草單位重新起草報市政府按程序印發,逾期自動失效。
凡未列入保留或修改目錄的,2022年3月31日之前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一律停止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確需繼續執行的,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規范性文件。
附件:1.信陽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26件)
信陽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文字解讀:《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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