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組建南灣、鲇魚山灌區續建配套與
現代化改造工程項目法人的批復
市水利局:
你局《關于成立南灣、鲇魚山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建設管理局的請示》(信水辦〔2020〕18號)收悉。根據國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相關規定,市政府授權你局組建南灣、鲇魚山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并任命其法人代表。
請你們按照國家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水建設〔2020〕258號)和《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盡快建立健全管理機構,規范項目建設管理,以確保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順利實施。
此復。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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